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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重要训词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坚持“四高四重”、坚持“三个导向”,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在各项公安工作中更全面、更系统、更高水平地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方略,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群众安全感和“三感”分别达到历史最高的97.47和94.36。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站位明确谋划法治路线,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市局党委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6月5日,市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临汾市公安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临汾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办法》。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勇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崔仲亮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解决全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任务24项,督促检查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2020年以来,张勇同志切实严格履行全市公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和基层民警牢牢把握“100-1=0”的深刻内涵,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主持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8次、召开法制工作专题会议10余次、作出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批示30余次,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高标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市公安机关把发展信息化作为提高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水平和实现执法规范化监督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年共关停不符合要求的办案场所33个,建设完成执法办案中心23个,建立集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及合成作战服务保障为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5个,建立24小时运转专业看护、送押队伍23支共计548人,全部实现了嫌疑人轨迹实时定位、执法违规自动提醒、执法办案智能辅助、执法视音频自动上传、涉案财物集中智能化管理。严格落实所有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一律进入办案中心办理的要求,进一步打造安全、规范、高效的执法环境。2020年,全市未发生涉案人员在办案场所脱逃、暴力及非正常死亡案件。二是深度应用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实现所有执法环节、执法场所、执法要素全部纳入平台监督管理,所有案件平台流转、执法全流程记录留痕、执法办案智能辅助,构建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2020年,全市XXX起有效警情、XXX起刑事案件和XXX起行政案件全部在平台内流转,4G执法记录仪100%配备应用,执法视音频100%上传平台,涉案财物100%集中管理,智能手环、智能笔录、远程提讯会见、讯(询)问语音转换等全面应用于执法活动,有力推动了执法活动提质增效。三是创新应用区块链技术建设公检法司联盟链。联盟链运行以来,X万件刑事案件实时上链推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了执法质量的提升,XXX余件检法文书全部推送回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了公检法司数据实时共享、业务网上协同、互相监督制约,为开展执法质效分析研判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不捕不诉率、追捕追诉率和纠正违法率均同比下降,实现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国家赔偿、法院判决无罪案件“零发生”。
三、高质量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大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全市各级法制部门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优化营商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新领域、新业态遇到的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把准列出重点法律问题,主动融入、靠前服务,主动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导文件,努力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在新媒体平台内第一时间发布疫情辟谣信息50余条、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制定《临汾市公安局涉案案件相关法律指引及指导案例》等一系列文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全年共办理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4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治安处罚299人,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全市社会秩序持续稳定。二是为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全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破获刑事案件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查扣涉案资产3.2亿余元,三年总体战果位居全省第一,推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机制,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三是严格案件法制审核把关。2020年我局重新聘任职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审核研究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严格执行上级部署要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一律提级市局审核、上报省厅批准。全年共审核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12件,有效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高效率聚焦职能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法治获得感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大数据为引领,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破解群众企业办事难题,不断提升提升新时代公安工作能力水平和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全力打造线上“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大力整合公安机关面向群众和企业的377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其中,54%事项网上直接办理,40%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全年共实现网上办理企业审批事项173万余件、办理服务群众审批事项644万余件。二是大力改革线下“一门通办”优质服务举措。151个“一门通办”派出所全面开通25项交管业务和5项出入境业务,共受理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7413人次,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138人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281件,办理“证照分离”相关业务22件;全面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办理居民身份证214853个,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5.05%。三是全面改善窗口服务质效。广泛开展“转变作风、微笑服务”和“五分钟达标”活动,不断改善窗口服务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运用“交通违法学习教育”平台,群众通过学习交通法规免除违章扣分的正向激励,充分调动广大驾驶员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累计参考人数超过135万人次。
五、高强度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模式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学考结合提升法治素养,不断丰富执法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定期学习宪法工作制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节日,主要领导干部带头上街宣传。建立起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法制民警每周学习司法解释制度。在市局主页开设“学法园地”专栏,共制作学法园地刊物8期,开展网上测评10次。二是进一步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建立起分管法制局领导和法制部门带头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机制,全市在职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2569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225人,切实发挥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积极作用。三是不断完善法律知识和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围绕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紧扣《民法典》《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法律新规章,组织开展法律夜校、法治大讲堂27期,参训民警2.8余万人次。强力推进全警学法,优化“钉钉学法”平台,坚持每日学法、每周考试,民警日均参考率达76.9%,合格率达98.5%。2020年1月,在全省公安机关法律练兵比武竞赛中,临汾市公安局荣获二等奖。
虽然全市法治公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民警尚未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个别民警宗旨意识不牢,执法目的不端正,趋利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时有发生。二是民警的执法能力与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不相适应,个别执法工作存在偏差。三是执法监督管理存在盲区,“四统一”落实不够到位,“入口”环节对警情、受案立案的监督不够严,易引发执法突出问题。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训词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牵引,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抓手,坚定不移、持续深化推进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现代化,忠实履行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新时代使命任务,为保障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临汾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1日